无损检测:超声波探伤、x射线探伤、γ射线探伤
l 技术核定:施工图纸不明白、出现矛盾、工程材料调整或代用、改变建筑节点结构、关系位置和走向,需要设计单位明确或确认的,施工方必须
以技术核定单的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送设计单位核准确认。
l 见证取样送检: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以及施工过程留置的试块、试件应实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制定。见证人员由建设单位及工程监理机构中有相关专业知识人员担任。
l 项目设计质量控制:项目功能、可靠性、经济性、观感性、施工可行性质量控制
l 设计交底:使实施单位充分理解设计意图,了解设计内容和技术要求,明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难点。
l 图纸会审:发现和解决各专业设计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消除施工图的差错。
l 设计变更:
无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需要进行局部设计变更,应先将变更意图或请求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
经设计单位审核认可并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后,再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
P177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验收
l 检验批和
分项工程是质量验收的
基本单元;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
随完工随验收,并保留完整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分部工程是在所含
全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单位工程作为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完整建筑产品,进行
竣工质量验收。
l 检验批验收:是
最小单位;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参与验收;主控项目检查具有
否决权。
验收合格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不是施工记录)
l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
验收合格规定:分项工程所有检验批均
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
验收记录应完整;
l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实行见
证取样试验或抽样检测
验收合格规定: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
均验收合格;质量
控制资料应完整;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l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验收合格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项(子分项)工程的质量均符合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l 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处理: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
重新进行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
经有资质是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
可予以验收。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
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观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可按
技术处理方案或
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
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l 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准备(施工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
l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 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验收备案表上加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一份退建设单位存档。
l 建设单位由以下行为之一,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
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P181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l 按事故造成损失的程度分级: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一般事故: 3↓;10↓;0.1↓及0.01↑
较大事故: 3↑;10↑;0.1↑及10↓;50↓;0.5↓
重大事故: 10↑;50↑;0.5↑及30↓;100↓;1↓
特别重大事故: 30↑;100↑;1↑
(区别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下,没有100以上)
l 按事故责任分类:指导责任事故、操作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
l 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技术原因:质量事故由于在
勘察、设计、施工中技术上的失误。例如,对水文地质情况判断错误,致使地基基础设计采用不正确的方案;或结构设计方案不正确,计算失误;采用了不合适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
管理原因:由于
管理上不完善或失误造成。例如: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不遵守相关规范;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材料质量检验不严格;
社会、经济原因:例如,七无工程;三边工程;盲目最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投标报价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违法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
偷工减料;
人为事故原因:人为的设备事故、安全事故导致连带发生质量事故
自然灾害原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
l
P184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
l 工程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
1h内向事故发生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不是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l 质量事故
报告的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名称、工程各参与单位名称;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员和
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原因的
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l 质量事故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l 质量事故
调查报告的内容:(不涉及处理内容和结论)
事故项目及各参建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项目有关
质量检测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者
的处理建议;(不是处罚措施)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l 质量事故
处理报告内容:
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的数据;
事故原因分析和论证结果;
事故处理的依据;
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及措施;
实施技术处理过程中有关的数据、记录、资料;
检查验收记录;
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的
处罚情况和事故处理结论。
l 质量事故处理内容:
事故的
技术处理,解决事故造成的质量缺陷问题;事故的责任处罚,对事故相关责任者实施
行政处罚;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l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基本方法:
返修处理:存在一定缺陷,经过修补可以达到要求,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要求。例如,混凝土蜂窝、麻面;混凝土裂缝;受撞击、局部未振实、冻害、火灾、碱骨料反应、酸类腐蚀等局部损伤。
加固处理: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高承载力。例,增大截面加固法、预应力加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