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笔试时间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30-17:30,笔试地点:宾阳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文具,按时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3、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加分项目及优惠政策
①退役士兵的加3分,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及以上的加7分,公安院校、政法类院校(全日制学校)毕业生的加3分,其他高校(全日制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1分。以上加分计入总成绩, 加分项目可叠加。有加分情形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给报名地点审核存档,之后上报则不再审核。
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民警配偶。
5、体检政审
参加应聘人员以考试与加分综合得分高低为序(综合分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列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执行。入围人选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招聘的对象须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分配及培训
1、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宾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聘用。
2、分配: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宾阳县公安局统一调配安排到各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按规定办理相关劳动就业合同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培训: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期间,按工作岗位享受薪酬福利待遇2990元-319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以后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单位部分依法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按法律规定保障辅警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原自愿离职(非试用期内离职)又重新考录的考生,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年限按此次录用时间起算。
附件1、考试复习题库
附件2、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附件3、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
附件4、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宾阳县公安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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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宾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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