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 业绩比较
份额净 份额净值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①-③ ②-④
收益率 率标准差
率① 准差②
③ 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0.78% 0.03% 1.02% 0.05% -0.24% -0.02%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