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永赢中债-1-3 年政金债指数
净值增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率③ 准差④
2019年3月14
日至 2019 年 9 1.97% 0.03% 0.04% 0.03% 1.93% 0.00%
月 30 日
注:2019 年 03 月 14 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第十四部分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3%÷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7%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7%÷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5%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后一日
起,应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债金融估值中心
有限公司支付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成立的第二个季度起,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伍万元,即指数许可使用费按上述公式计算出每季度不足伍万元的,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收取人民币伍万元。
若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及支付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最新约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5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3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15%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10%
Y≥30 日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