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负责从应聘01、02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 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上公布。03--06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我校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01、02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我校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
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时,我校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由我校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上公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1.01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和答辩,其中模拟上课占70%,答辩占30%。
2.02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考核,其中模拟上课占60%,答辩占20%,专业技能占20%。
3.03--06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
面试(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01、02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03--06岗位: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考核)、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我校在01、02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面试成绩仍并列的,01岗位按模拟上课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模拟上课分数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02岗位按模拟上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上课成绩仍并列者,按专业技能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分数仍并列的,进行加试)。03--06岗位考核合格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考察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我校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做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我校告知应聘人员拟做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做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