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4、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应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5、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12月31日。
6、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7、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试
类别
级别
学位或学历
专业工作年限
注 册 计 量 师
一级
理学或
工学门类
博士学位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硕士学位
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大学本科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大学专科
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
不限
中专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