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管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
(10)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11)推进油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成亳州—太和、六安—金寨、巢湖—无为等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天然气消费量达62亿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2)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河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水岸同治,推进示范河湖建设。建成河(湖)长制决策支持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13)深入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黄山市政府等。
(14)建立健全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做好资金保障和规范使用。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淮北、宿州、蚌埠市政府等。
(15)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16)推动林业增绿增效,强化林业生态安全保护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完成造林12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17)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能源局等。
(18)推进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合肥市政府等。
(19)规划建设合肥骆岗中央公园。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20)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21)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2)完成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3)健全污染源监测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全覆盖,探索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加强执法监测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6.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1)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妥善处置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有效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基本化解互联网金融存量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促进存续交易场所合法合规经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深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健全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扎实做好强实体稳增长工作
17.实施稳企强企增企行动。
(1)2月底前出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见。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2)持续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