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六、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学校录取
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其中艺术大类中的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过10分。
七、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1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九、其他
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后,寄送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温州瓯海区茶山高教园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本科招生办公室501B;收件人:招生办;电话:0577-86680800)(限EMS寄送)。档案材料组成:考生中学、高职高专学习期间的档案及《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录取新生为学生党员的,均应按照党员管理的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党员介绍信接收单位为我校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为:温州大学党委组织部,所去党支部可写“×××学院学生党支部”)。由原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申请,根据拟录取专业,填写目标党组织。目标党组织应为具体学院党组织,报到后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在系统中接收后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本章程与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招生咨询电话:0577-86680800
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6598028
招生咨询QQ群:48804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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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招生办
责任编辑:张学友
审稿:王雨彤
终审:付志义 余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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