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145号),现将我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初级士(药、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三)报考初级师(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并网上生成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二)现场确认
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考生持本人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申报表》,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2019年未通过的历史考生,今年报名时报考考区、考点、专业、级别、单位等维持不变且报名系统已自动确认,不需到现场递交材料确认。
(三)资格审核
报名点负责收集考生报名信息资料,汇总后报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考点),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学历、资历等条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定。
(四)考生缴费
我省2020年度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各考点须做好考生的通知和宣传工作,提醒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考生为历史考生的,系统自动确认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20年5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日期
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3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4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2、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日期
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3、24、30、31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六、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