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认真填写《2021年抚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业(执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扫描件(PDF格式)、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等有关材料发送电子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学校XX教师张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岗位。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8:30至5月27日17:00。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7.发放《准考证》
由抚松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统一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8.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和免笔试方式,由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完成后于5月28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3)送至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抚松县行政中心5号楼611室,联系电话:0439-6257206)进行审核,逾期未送达的或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认定部门为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松县征兵办、抚松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