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的,则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进行考察。
八、体检
考察结束后,召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会议,在考察合格基础上,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执行。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申请进行复检一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同为放弃应聘资格。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名单。
九、公示和聘用
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在学校网站和校内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教职工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决定聘用的人员与原所在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相关信息,如考试时间、考核结果等,均在学校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
十、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招聘的所有工作均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6号)的要求,疫情防控工作接受学校主管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其中对考生的要求有: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 “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必须戴好口罩、接受测温、出示健康码、出入扫码,身体健康方可进入校门;参加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校园内疫情防控工作由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发生疫情时,按照学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进行处置。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实行“三公开”制度,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3394239(学校纪委)

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