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确认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以什么为凭据? 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档案中的材料确定。其他报考人员以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等作为依据。 三、关于学历学位 22.公务员招考对学历条件有何要求?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职位要求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留学生也可以报考公务员,但其学历必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 23.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报考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时间有何规定? 招考职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报考者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24.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有何规定? 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5.如何认定技工院校学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对等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26.对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时间有何规定? 职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仍未提供证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招考职位要求通过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作为凭据。 27.报考者具有不同层次的学历和专业的,如何报考? 《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职位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 28.报考公务员时,学历如何认证? 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工作的有关规定,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为全国唯一的对外查询认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网站。报考者的学历须在学信网上查询认证。 29.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在资格复审时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公告》、《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0.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1.持辅修、第二学位学历证书者能否以辅修、第二学位学历专业报考?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只能以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 32.招考专业有何规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3.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职位专业要求? 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界定参照《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目录一为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分为两个层次,2位数字代码的为“学科门类”,4位数字代码的为“专业类”; 目录二为本科专业参考目录,目录三为专科专业参考目录,均分为三个层次:“学科门类”、“专业类”及具体“专业名称”。“学科门类”包含“专业类”,“专业类”包含具体“专业名称”。如果职位设置了“学科门类”,则此“学科门类”下的所有“专业类”或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都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设置了“专业类”,则此“专业类”或“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才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设置了具体“专业名称”,则只有所限定的“专业名称”才符合职位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