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 A.月球表面 B.药品 C.土地 D.存有计算机程序的光盘 3.某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担任该基金总经理 B.参与选择承办该基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C.依法为该基金提供担保 D.对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于成立后以其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特定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 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自身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规则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制度规定的有( )。 A.应经股东大会决议 B.收购比例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C.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中支付 D.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6.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有( )。 A.负责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文印工作的秘书甲 B.中国证监会负责审核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官员乙 C.为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丙 D.通过公开发行报刊知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律师丁 7.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现任董事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B.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C.实际控制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管理人报酬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其报酬方案由市场决定,不受有关司法解释关于管理人报酬比例范围的限制 B.在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时,有关政府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不收取报酬 C.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原则上不计入管理人报酬的标的额 D.担任管理人的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协助变现担保物的,所需费用可由担保权人承担 9.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所为的下列背书行为中,无效的有( )。 A.再质押背书 B.委托收款背书 C.有偿转让背书 D.无偿转让背书 10.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安全审查内容包括( )。 A.并购交易对国防安全的影响 B.并购交易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 C.并购交易对市场竞争条件的影响 D.并购交易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 1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不可抗力的有( )。 A.海啸 B.地震 C.台风 D.洪水 12.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水泥10吨。乙按约定日期向甲交货,但甲因躲避他人债务不知去向。乙无奈,将水泥提存。提存当晚,突降特大暴雨,库房坍塌,水泥被水浸泡,全部毁损。1个月后,甲躲债归来,请求乙交付水泥。乙拒绝,并要求甲支付水泥价款和提存费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有权拒绝甲交付水泥的请求 B.水泥毁损的损失应由甲承担 C.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水泥价款 D.乙无权要求甲支付提存费用 1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央企业所属境外企业发生某些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中央企业,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事件的有( )。 A.境外企业的开户银行破产 B.境外企业发生重大资产损失 C.境外企业受到所在地监管部门处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D.境外企业所在地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14.下列关于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外商直接投资的汇入和汇出均须在外汇局办理登记 B.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获利润可以留存境外继续用于直接投资,也可汇回境内 C.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资格和投资额度由外汇局负责审定 D.境内机构向境外直接投资,须由外汇局对外汇资金的来源进行审核 三、案例分析题(本题型共4小题55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60分。) 【案例1】(本小题10分。) 201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8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11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11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50万元到期债务,遂自行以该笔债务抵销戊所欠其借款50万元,并同时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的抵销行为与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均表示反对。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