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14日 初级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 13 期)
| 试题来源 | 经济法基础 · 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初级会计师 |
| 所属科目 | 经济法基础 |
| 对应大纲 | 《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 |
| 所属章节 | 第2章 会计法律制度 |
| 覆盖知识点 |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2、多项选择题 2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不定项选择题 3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基础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工作的部门是( )。
A.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B.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部门 C.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税务部门 D.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
2.【单项选择题】(2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外,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A.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B. 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C.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D.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多项选择题】(2 分)下列关于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我国会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B.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C.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D.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判断题】(1 分)我国会计工作实行分级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由税务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
A. 正确 B. 错误
5.【不定项选择题】(3 分)某市 2026 年发生下列事项:① 该市财政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② 某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③ 某单位拟聘任一名会计机构负责人。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各题(各小题均为单选或多选)。
(1)关于事项①,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工作的部门是( )。A. 该市财政局 B. 该市税务局 C. 该市审计局 D. 该市统计局 (2)关于事项③,该单位拟聘任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 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B. 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C. 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D. 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地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故选 A。
解析:考查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故选 B;会计从业资格许可已取消,D 错误。
解析:考查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A 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第一款,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B 正确;依据该法第八条,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C 正确;依据该法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D 正确,故选 ABCD。
解析:考查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故本题错误。
解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该市财政局属于财政部门,故选 A。(2)依据该法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A 正确;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B、C 正确;法律未要求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D 错误,故选 ABC。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展开,覆盖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与公布、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以及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与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并通过一组情景考查财政部门的管理权限与任职资格。
相关知识点详见 → 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 | 第2章 会计法律制度 ·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依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http://kzp.mof.gov.cn/
说明:2026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初级资格考试于 2026 年 5 月 16—18 日举行(共 6 批次),《初级会计实务》105 分钟 + 《经济法基础》75 分钟,两科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