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纳税人 | 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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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税范围 (耕地+视同耕地) |
(1)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菜地、园地); 【学习提示】耕地的范围熟悉教材P286 (2)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 (3)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 (4)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证的草地,以及用于种植芦苇并定期进行人工养护管理的苇田(16新增) 【注意】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
| 3、税率 | 地区差别的幅度定额税率 |
| 4、计税依据 |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
| 5、应纳税额 | 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
| 6、税收优惠 |
【免征】 (1)军事设施;(武) (2)学校;(文) 【注意】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要征。 (3)幼儿园; (4)养老院; (5)医院。 【注意】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要征。 【口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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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按每平米2元的税额标准征收】(17新增) (1)铁路线路 (2)公路线路 (3)飞机场跑道、停机坪 (4)港口 (5)航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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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征收】 农民在户口所在地,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 【注意】以上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享受减免优惠,应补缴。 |
| 1、纳税人 | 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
| 2、征税范围 | 晾晒烟叶、烤烟叶 |
| 3、税率 | 20% |
| 4、应纳税额 | 烟叶收购金额×税率=烟叶收购价款×(1+10%)×税率 |
| 5、纳税环节 | 收购环节 |
| 6、纳税义务 | 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