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通过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应聘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学院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填写《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报送至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11月29日(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市交通局对面)保定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弘毅楼1108室。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需求条件人员参加应聘考核。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赋分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成绩相加平均分为面试考核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报学院党委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学院医务室负责安排。在接到体检通知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体检人员,学院取消其拟聘资格。
考察工作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核实其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和工作表现,审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核实情况与原提供资料不相符的,不予聘用。工作表现存在问题的,区别情况报学院党委重新研究决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缺额,经学院批准后可参照考核最终成绩、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体检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学院党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合同)。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二十天内)内签订聘用协议(合同)的,学院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