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22日 银行从业(中级·银行管理)(第 32 期)
| 试题来源 | 银行管理 · 中国银行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中级银行从业 |
| 所属科目 | 银行管理 |
| 对应大纲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银行管理》中级考试大纲(2024年版) |
| 所属章节 | 第一部分 银行业运行环境 |
| 覆盖知识点 | 监管强制措施、行政处罚与行政救济;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进阶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且逾期未改正的,监管机构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B.直接撤销该机构 C.对存款人处以罚款 D.冻结股东个人财产
2.【单项选择题】(2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行政处罚种类不包括( )。
A.警告、通报批评 B.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C.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 D.有期徒刑
3.【单项选择题】(2 分)对监管机构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内提出。
A.15 日 B.30 日 C.60 日 D.6 个月
4.【多项选择题】(3 分)银行业行政处罚中,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警告 B.罚款 C.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D.禁止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5.【判断题】(1 分)监管强制措施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必须以违法行为成立为前提。
A.正确 B.错误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监管强制措施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责令暂停部分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限制资产转让、责令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措施;撤销机构适用于更严重的情形。
解析:考查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有期徒刑属于刑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作出,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
解析:考查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行政复议一般应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诉讼一般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两者期限不同。
解析:考查银行业处罚的双罚结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给予警告、罚款,并可取消任职资格、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四项均属可采取的措施。
解析:该表述错误。监管强制措施是预防与纠正手段,目的是制止风险扩大、恢复审慎经营,可在违法行为尚未认定时先行采取;行政处罚以违法行为成立为前提,两者性质不同。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监管强制措施、行政处罚与行政救济」与「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展开,重点考查强制措施的具体种类、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界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期限、双罚结构下个人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强制措施与处罚的性质区别。建议结合当日同科目的考点精华文章一并复习。
依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https://www.china-cba.net/
说明:《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1 年版;《银行业专业实务》各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个人贷款、公司信贷、银行管理)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4 年版。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银行业协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