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0〕31号)执行。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三种形式:一是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二是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际联考);三是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中,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的,也可参加校际联考和校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的,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一)统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统考。美术类统考大纲参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大纲》执行,音乐类、舞蹈类统考大纲分别按2018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执行。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不能跨类报考及录取。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声乐统考和器乐统考)
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参加相应的专项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
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音乐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音乐类招生的,须向我省来函说明,并在招生简章华图布。
考试安排
缴费办法
2020年12月5日至12月9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或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信息网(网址:),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无误后,按“二选一”要求填报专项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由计算机随机选取其中一首用于测试)并在网上缴纳音乐类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音乐类专业统考。
下载《准考证》
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2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下载本人《准考证》。
考试时间、地点
乐理、练耳测试时间、地点
声乐考生测试时间:2020年12月30日13:30-14:00测试乐理,14:00-14:20测试练耳。
器乐考生测试时间:2020年12月30日16:00-16:30测试乐理,16:30-16:50测试练耳。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专项、视唱测试时间、地点
器乐考生自2020年12月23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声乐考生自2021年1月3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音乐楼(校医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