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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总结:保荐代表人考试真题及考点解析(51-63题)

蚂蚁考呗网     [ 2017-01-18 ]   点击次数:
1.        下列说法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是:
A、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或前一个交易日均价的90%
B、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C、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D、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所附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答案:B
解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简称“增发”),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第二十二条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第三十二条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2.        下列情形符合我国土地管理相关规定的是:
A、某上市公司从股东港务局处租赁划拨用地
B、某上市公司取得未确定土地使有权的荒地15公顷从事种植业,当地县人民政府批准其长期使用
C、某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租赁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
D、某集团公司以授权经营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其在直属企业改制为控股的股份公司时,如向直属企业转让土地,应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交纳土地出让金
答案:C
解析:《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文件)中提出:进一步明确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的权益。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改变用途的应补缴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以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作价出资(入股)、租赁,或在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之间转让,但改变用途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时,应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补缴土地出让金。
3.        以下上市公司使用土地符合要求的是()。
A、国家支持能源项目使用划拨土地
B、租赁集团划拨地
C、租赁集团授权经营土地
D、向土地管理部门租赁土地
E、租赁集团出让取得的土地
答案:ACDE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所谓授权经营是指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由国家土地管理局审批,并发给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被授权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凭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企业应持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和有关文件,按规定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
另外,《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提及: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其他建设用地应严格实行市场配置,有偿使用。要加强建设用地税收征管,抓紧研究各类建设用地的财税政策。
4.        需要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是()。
A、证券公司债券
B、可转换公司债券
C、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D、可交换债券
E、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
答案:DE
解析:《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提出:发行人应当为私募债券持有人聘请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可由本期发行的承销商或者商业银行等其他机构担任。
为私募债券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不得担任本期私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在私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约定维护私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私募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私募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六、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办理。
债券受托管理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事项,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办理。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第十三条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权代理人。聘请债权代理人应当订立债权代理协议,明确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权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权代理协议
发行人可聘请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机构担任债权代理人。
第十八条定向发行债券,拟认购人书面承诺认购全部债券且不在转让市场进行转让,经拟认购人书面同意,发行人可免于信用评级、提供担保、聘请债权代理人
前款所述的债券只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双方应当在协议中就该债券的转让限制和风险分别作出明确的书面提示和认可。
5.        下列费用中应从股票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的是:
A、评估费
B、路演费
C、财经公关费
D、上网发行费
E、招股书印刷费
答案:ADE
解析:《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提及: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分类结果。
解析:《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中提及:十二、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在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分类结果,其中在中期报告中披露其当年分类结果,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其近三年的分类结果。
7.        2010年1月,收购甲、乙、丙、丁公司,均为同一控制下,其中:
甲收入超过A公司50%
乙总资产超过B公司100%
丙利润总额超过C公司20%
丁利润总额超过D公司30%
不考虑其他因素,以下申报IPO时间正确的是:
A、A于10年3月申报;
B、B于10年3月申报;
C、C于10年3月申报;
D、D于10年6月申报。
答案:D
解析:《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发行人应根据影响情况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不是营业利润,也不是净利润)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不是一个自然年度,目的是出报表看业绩)后方可申请发行。
(二)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50%,但不超过100%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首次公开发行主体的要求,将被重组方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并发表相关意见。发行申请文件还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证监发行字[2006]6号)附录第四章和第八章的要求,提交会计师关于被重组方的有关文件以及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
(三)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20%的,申报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
8.        某合伙企业,A、B为有限合伙人,C、D为普通合伙人,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B可以从事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B、C经全体人同意,可以与合伙企业发生交易
C、D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D、A不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普通合伙企业】
9.        证券发行审核过程中,需要进行预先披露的是()。
A、招股意向书
B、招股说明书
C、发行保荐书
D、债券募集说明书
答案:B
解析:《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142 号)提及:自2008年7月1日起,对所有新受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我部将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申请文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请各保荐机构进一步强化勤勉尽责意识、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高保荐质量。
10.    【网络投票】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股份回购的决议,是否必须提供网络投票。
解析:关于网络投票的总结如下:
两个凡是:凡是涉及股权变动的,凡是对社会公众有重大影响的,均应网络投票。
11.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拟用于重大资产购买,需编制3年一期备考合并利润表。
答案:×
解析:《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第三十九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最近3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同时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最近3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还应披露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具体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及其影响。
最近3年内进行过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发行人,披露的最近3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应包括:重组完成后各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重组时编制的重组前模拟利润表和模拟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重大资产购买的,即拟购买的总资产或净资产占发行人最近一年末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或净资产的50%以上、或拟购买的资产在前一年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前一年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50%以上,还应披露假设前3年已完成购买并据此编制的前3年备考合并利润表、前一年末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四十二条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重大资产购买的,应当披露发行人假设按预计购买基准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假设发行当年11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其他发行人认为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将有助于投资者对发行人及投资于发行人的证券作出正确判断,且发行人确信有能力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切合实际的预测,可以披露盈利预测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011年保代培训1期——主板再融资财务部分》
12.    【诉讼管辖】甲公司在A地销售“红太阳”牌某产品,乙公司在B地也以同品牌销售同类产品,甲应该向哪个地区的法院起诉()
A、甲所在地法院
B、乙所在地法院
C、A地法院
D、B地法院
答案:B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提及: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实地、侵权商品的藏地或者封扣押地、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结:记忆口诀:施主茶杯。
13.    【并购重组】以下选项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申请的:
A、某国有企业,属于省国资委下属上市公司,某中央企业通过受让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B、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超过30%,12个月内增持2%
C、上市公司出现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不转让
D、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企业之间转让
答案:CD
解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财务困难+重组方案批准+3年】
(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非关联股东批准+新股+3年+股东大会同意】
(四)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收购人报送的豁免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并且已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取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完成本次增持行为。收购人有前款第(三)项规定情形,但在其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前已经拥有该公司控制权的,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律师就收购人有关行为发表符合该项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并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后,收购人凭发行股份的行政许可决定,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二)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三)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回购股份、控制意图】
(四)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一)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相关投资者应在前款规定的权益变动行为完成后3日内就股份增持情况做出公告,律师应就相关投资者权益变动行为发表符合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相关投资者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相关投资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的,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的,在事实发生当日和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的当日不得再行增持股份。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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