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报名笔试阶段,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达 3:1 比 例的岗位,报名未满 3 人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3 人以上 岗位招聘计划做相应核减。对未达比例的偏远地区、基层单 位和急需紧缺岗位,由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市人社局核准 后可予以保留。笔试前岗位调整情况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进 行公示。
面试阶段,参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达 3:1 的岗位, 由主管部门确定招聘计划是否进行核减,并在面试公告中对 调整的岗位予以公告,调整后的岗位计划数以公告为准。
二十四、笔试、面试有没有复习教材或培训班?
答: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
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 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 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十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条件有哪些?
答:教师岗位的学历、专业等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根据
岗位要求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弱于)以下基本条件:
(1)中小学教师岗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 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中心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教师岗位 须为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国普通高 等院校 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 相应学位。新城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大专及以 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省教育厅认定合格的中职学 校学前教育专业学历;或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 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者,专业不限。
二十六、教育类岗位对教师资格有何要求?
答: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在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 当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今年报考市、区教育局所属学校
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对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 合格且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在一年内(起止时间由各 区教育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另行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并办理派遣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027-65608497。
二十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如何确定岗位等级?
答: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工作人员须取得相应等级
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后,方可聘至相应岗位。
二十八、关于岗位条件的问题如何咨询?
答: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0 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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