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以及银行存款。本基金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本基金亦不参与股票和权证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优化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
通过对标的指数中各成份债券的历史数据和流动性分析,选取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构建组合,对标的指数的久期等指标进行跟踪,达到复制标的指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 ,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2、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
备选成份债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外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
替代组合的构建将以债券流动性为约束条件,按照与被替代债券久期相近、信用评级相似、到期收益率及剩余期限基本匹配为主要原则,控制替代组合与被替代债券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上述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上述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属于中债-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基金,是债券基金中投资风险较低的品种。
本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中债-1-3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指数许可使用费;
4、销售服务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相关账户开户费用和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