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材料。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必须提供毕业证的复印件和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送用人单位进行确认,逾期也将取消面试资格。定向退伍士兵招聘的,还要提供退伍证书或退役证明。
七、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
事业单位招聘中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岗位等情形的均可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体检及以后各环节中,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请考生在此期间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八、享受加分政策人员须知
报考“考试聘用”岗位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网上报名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件于 5月6日至7日到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具体地址另行通知)对加分条件进行现场审核登记(少数民族加分考生除外),否则,按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处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一)少数民族加分。省直事业单位“考试聘用”中,只有报考“少数民族事务类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享受加分。“少数民族事务类岗位”已经在《2019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标注。属于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不需到现场审核。将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处理。
(二)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材料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加分。报考管理岗位或工勤岗位的,按规定不享受加分政策。
附件列表:(责任编辑:王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