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2017年1月12日,甲公司收到戊公司退回的2016年12月销售给戊公司的一批D产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回相关证明。该批D产品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已确认收入),销售成本为150万元。至2017年1月12日,甲公司尚未收到销售D产品的款项。
②2017年3月2日,甲公司获知庚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庚公司款项300万元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甲公司在2016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庚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可能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相应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
(3)其他资料:
①上述产品销售价格均为公允价值(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人时逐笔结转。除特别说明外,所有资产均未发生减值。
②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③甲公司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④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写出必要明细科目,合并编制与利润分配及盈余公积相关的调整分录。
要求:
(1)判断资料(1)中相关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哪些不正确(分别注明其序号)。
(2)对资料(1)中判断为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编制相应的调整分录。
(3)判断资料(2)相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分别注明其序号)。
(4)对资料(2)中判断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编制相应的调整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