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私有企业为了客户的利益,在通胀率很高时宁可亏损也拒绝涨价;如果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好环境,企业在达到当地法律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不考虑股东价值最大化,继续投巨资减污;如果企业将员工利益放在第一位,答应员工有关工资,福利的一切要求……这会导致最优的结果吗?面临高通胀率,公司拒绝涨价,导致持续亏损最终倒闭。受害的,是血本无归的股东、失去工作的员工、失去客户的供应商、税收下降的政府。客户在其中受益了吗?如果企业的产品替代性不强,客户最终也未必是获利者。
当然,也有例外。过去30年,美国最大连锁会员制仓储超市Costco(好市多)的热狗 + 饮料套餐一直卖1.5美元一份,而今天的热狗份量要比30年前还重10%。但好市多这么做不仅是为了客户考虑,更是为了股东利益考虑。热狗、烤鸡这些为好市多创造了一种“光环效应”,会诱使客户不断往店里跑,买更多其他利润率的商品,每年支付年费。结果是客户受益、股东更受益。
不过,利益相关者模式有个致命的缺陷:公司发展目标不明晰。如果用这个模式考核私有公司高管,其可能的负面后果就会很严重。比如,总裁利用公司资源超出正常比例捐赠各种慈善机构,股东在其中受到的伤害有两重。第一,过多地捐赠导致公司利润下降。第二,也许更严重的是,总裁因慈善而分散了管理公司的精力,可能会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停滞,股价下滑。总裁虽然提升了自身的社会地位,但买单的却是股东。这在经济学中是典型的“代理问题”,因为公司总裁是在慷股东财富的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