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 考呗网 > 中级会计师 > 考点精编 > 中级会计实务 >

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公司法人财产权(最新发布)

蚂蚁考呗网     [ 2019-10-12 ]   点击次数:

不得超过限额(意思自治)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2020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公司法人财产权 2019-10-11 11:06:37| 安徽华图教育网 公司法人财产权 (一)对外投资限制 1. 对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投资, 【提示】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法律有规定除外,不得参加表决 3.该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1/2)通过 为他人 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数额 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

2. 决议机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具体依公司章程规定。

(责任编辑:cqoffcn) 快速访问手机站 推荐课程 2020年合肥庐阳三大运营商笔试秋招集训班2期 ¥6800.00 2020年合肥三联三大运营商笔试秋招集训班2期 ¥6800.00 2020年合肥安外三大运营商笔试秋招集训班2期 ¥6800.00 , 3. 投资额度: 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意思自治), (二)对外担保限制 决议 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自家人) 1.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接受担保的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解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评论责编::admin
广告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