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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练习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2)

蚂蚁考呗网     [ 2017-04-16 ]   点击次数: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人员和会议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如果由中方担任的,那么副董事长应该由外方担任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不能出席时,只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不能委托非董事代表其出席并表决

  D.董事任期为4年,可以连任

  【答案】AD

  【解析】合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规定,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但是这里并没有规定必须委托董事才可以,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

  2、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是( )。

  A.本公司普通职工谢某

  B.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吴某

  C.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控股公司董事周某

  D.本公司董事刘某

  【答案】BD

  【解析】公司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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