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六、考试用书
2013年度会计考试将使用新的考试大纲,需要订书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过程中自行订购。
2013年度考试辅导教材采取防伪轧纹和防伪码等标识,考生可凭防伪码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真伪,通过答疑板提出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查阅有关问题解答。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好考试大纲、用书及辅导用书的现场订书和发放工作。
七、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3年9月2日—9月8日,报考初级无纸化考试的考生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013年10月14日—10月20日,报考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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