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拟录用人员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包老师
联系电话:52120201、23170225
监督电话:23119065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