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
文物保护利用常识将纳入中小学教育
为有效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我省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启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加快将南昌、井冈山、瑞金、安源等地打造成全国红色文化和理想信念教育基地。
推进海昏侯国遗址等重大考古工作
我省提出,构建江西文化标识体系。推进江西文化探源,积极融入“考古中国”重大研究课题,深入开展赣北、赣东北、赣中地区先秦遗址调查发掘和学术研究工作;拓展考古时空框架序列,推进御窑厂遗址、海昏侯国遗址等重大考古工作,整理出版一批考古发掘报告和文物普查资料,实证江西历史发展脉络和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作用。
深化历史文化研究。推进陶瓷文化、书院文化、青铜文化、宗教文化、稻作文化等特色历史文化,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革命文化,临川文化、庐陵文化、客家文化等地域文化的梳理研究阐释。依托价值突出、内涵丰富的珍贵文物,遴选一批江西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增强江西人民自豪感和凝聚力。
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
我省提出,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和江西特色文化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鼓励和支持文博单位与学校等单位共建基地。完善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长效机制,创建教育活动项目品牌,认定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
继续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展提升工程、网上数字展馆建设工程和“两讲”规范工程,命名一批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制定江西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以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节庆活动为契机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打造弘扬江西传统文化的名牌栏目、节目,讲好江西故事。
南昌等地打造
全国红色文化和理想信念教育基地
我省提出,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以《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实施方案》为统领,切实推进江西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革命文物平安工程,传承好红色基因,打造全国红色文化传承创新高地。
加强革命文物整体保护。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经验为样板,以井冈山、原中央苏区、闽浙赣、湘鄂赣、湘赣5个片区86个县为主战场,以长征主题、抗战主题和红色标语保护利用为重点,推进全省革命文物连片保护、整体展示和专题革命博物(纪念)馆高品质发展。引导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启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试点建设,加快将南昌、井冈山、瑞金、安源等地打造成全国红色文化和理想信念教育基地。
推动御窑厂遗址、赣南围屋、
万里茶道江西段申遗
我省将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强化智慧消防建设,推动消防设施进行物联网改造升级,省级以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保单位、国有博物馆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
建立联防联动机制,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聚焦未批先建、未批先迁、未批先拆等法人违法行为,将专项行动和常态监管相结合,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认真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要求,确保做到保护范围科学准确、标志标牌界碑界桩清晰完整、记录档案全面及时、管理人员落实到位,加强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及时把新发现文物依法纳入保护范畴。
推进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庐山和武夷山(江西铅山段)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和巡查监管制度,积极做好御窑厂遗址、赣南围屋、万里茶道江西段申遗基础性工作。加快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创新区,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开展湘赣边区域文物保护利用合作。
巩固江西全国红色旅游首选地地位
我省提出,促进文物合理利用。扩大不可移动文物开放程度,按照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的要求,具备开放条件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应全部向社会开放,并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暂不具备开放条件的要设立相应标识。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依法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