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7、2018年两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和2018年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需在2018年进行资格复审。因有特殊原因、未在各市州会计考办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在2019年度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时补办一次资格复审。仍不补办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省会计考办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后资格复审结束后,市州人社(职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文确认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并将资格证书及《考试登记表》发放至个人,其中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高级除外),资格证书由个人留存。
4.高级资格考试不再进行考后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严格对照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有关规定,核定我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每人100元。
附:1.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2.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程序规定
4.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