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随机安排,不能变动。
五、考务日程
(一)各市级考试管理机构于2020年11月13日前,发布本地区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公告。
(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三)2021年5月10日开始,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四)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组织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五)2021年6月15日和6月22日前分别下发初、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
(六)2021年6月18日前,对初级资格考试分数有疑义的考生可向报考地区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级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2021年6月25日前,对高级资格考试分数有疑义的考生可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相关题目的明细分值。
(七)初级资格证书发放的相关事宜和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地区市级通知或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考生应按照报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报考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