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英语二级

单选题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题:

Which word can take the place of the underlined word“fervency”in paragraph 1 ?

参考答案:B进入在线模考
大卫·贝克汉姆于1975年出生于伦敦一个叫Leytonstone的地方。当他还是一个小孩时就对足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会踢足球,有时和朋友一起去看比赛。他12岁赢得了Bobby Charlton足球技术奖,这对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机遇,使得他有机会参加在西班牙举行的足球训练营。作为一个小孩,他既为艾克赛斯的学校也为他的家乡踢球。
1991年他成为曼联队的实习球员,这意味着他有更多的时间可以踢足球,并且他想为最棒的球队,曼联青年杯队和U一21队踢足球。他的第一场职业足球比赛是在1995年5月同利兹联盟对抗。1995到1996年间。大卫成了俱乐部受欢迎的成员,曼彻斯特俱乐部因为大卫的进球得分在两个赛季中均大获全胜。
他的进球使他家喻户晓。1996至1997年赛季的第一场比赛,他在离中场线不远处的进球令人大吃一惊。守门员没有扑住那个进球,贝克汉姆一夜成名。他继续创造着他的进球神话,特别是任意球进球。他进球的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l57公里。他可以随意地左右脚换球。守门员常常不确信球从哪个方向踢来,直到球入网。
词语释义题。When he was a young boy,his greatest fervency was in football.当贝克汉姆小的时候,他最感兴趣的就是足球。其实从后面的文章中我们可以推测出此词的意思。他只要有时间就去踢足球。后来叉说了一些他与足球的故事。选项A(成功),当贝克汉姆小的时候,他没有成功。所以正确的答案为B(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