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建设工程计价
2026-10-11
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共同延误时,承担工程拖期责任的原则应采用()。
A.初始延误承担责任原则
B.发包人首先承担责任原则
C.承包人首先承担责任原则
D.客观原因首先承担责任原则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共同延误的处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原因同时发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选项B错误,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选项C错误,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选项D错误,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选项B错误,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选项C错误,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选项D错误,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设备基础、工作台的砌筑工程费或金属结构工程费用
B.房屋建筑工程供水、供暖等设备费用
C.对系统设备进行系统联动无负荷运转工作的调试费
D.对整个生产线负荷联合试运转所发生费用
A.134.03
B.148.9
C.204.11
D.2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