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2026-08-20
某引调水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取水口泵站、输水明渠、沿线排水及交叉建筑物等。输水干线总长33.6km,其中桩号8+650~桩号12+690为岗地切岭段,渠道最大开挖深度为26.0m。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施工单位针对岗地切岭段渠道土方开挖和边坡防护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对该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查论证,并经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审查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包括项目法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5名特邀技术专家。
【问题】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指出上述事件中专家组组成的不妥之处;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哪些人员审核签字后可组织实施?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1)不妥之处:审查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包括项目法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理由:各参建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审查论证会。
(2)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2)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