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25-03-16
【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价方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人。招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甲、乙两个分项,工程量分别为4500m³和3200m³。清单报价中甲项综合单价为1240元/m³,乙项综合单价为985元/m³。
(2)措施项目清单中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四项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费率为3.8%,其余措施项目已在其他报价时考虑。
(3)其他项目清单中包含零星工作费一项,暂定费用为3万元。
(4)规费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之和为基数,规费费率为4%。增值税率为9%。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投标双方按规定及时签订了合同,有关条款如下:
(1)施工工期自2025年3月1日开始,工期4个月。
(2)材料预付款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0%计,于开工前7天支付,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
(3)措施费(含规费和税金)在开工前7天支付50%,剩余部分在各月工程款支付时平均支付。
(4)零星工作费于最后一个月按实结算。
(5)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单价调价系数为0.9;当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以上时,全部工程量的单价调价系数为1.08。
(6)质量保证金从承包商每次的工程款中按5%比例扣留。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经业主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表(单位:m³)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5月份由于不可抗力影响,现场材料(乙方供应)损失费用1万元;施工机械被损坏,损失费用1.5万元。
(2)实际发生零星工作费用3.5万元。
【问题】
1.计算材料预付款
2.计算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预付措施费金额。
3.列式计算5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
4.列式计算6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的工程款
(金额单位为万元;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1.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合价:4500×0.124+3200×0.0985=873.20(万元)
材料预付款:873.20×20%=174.64(万元)
2.措施项目清单合价:873.2×3.8%=33.18(万元)
预付措施费:33.18×50%×(1+4%)×(1+9%)×(1-5%)=18.806×(1-5%)=17.87(万元)
3.5月份应付工程款:
(1100×0.124+1100×0.0985+33.18×50%×1/4+1.0)× (1+4%)(1+9%)×(1-5%)-174.64×1/2
=249.90×1.04×1.09×0.95-87.32
=181.80(万元)
材料预付款:873.20×20%=174.64(万元)
2.措施项目清单合价:873.2×3.8%=33.18(万元)
预付措施费:33.18×50%×(1+4%)×(1+9%)×(1-5%)=18.806×(1-5%)=17.87(万元)
3.5月份应付工程款:
(1100×0.124+1100×0.0985+33.18×50%×1/4+1.0)× (1+4%)(1+9%)×(1-5%)-174.64×1/2
=249.90×1.04×1.09×0.95-87.32
=181.80(万元)
4.6月份承包商完成工程的工程款:
甲分项工程(4050−4500)/4500=-10%,故结算价不需要调整。
则甲分项工程6月份清单合价:850×0.124=105.40(万元)
乙分项工程(3800−3200)/3200=18.75%,故结算价需调整。
调价部分清单合价:
(3800-3200×1.1)×0.0985×0.9=280×0.08865=24.82(万元)
不调价部分清单合价:(1000-280)×0.0985=70.92(万元)
甲分项工程(4050−4500)/4500=-10%,故结算价不需要调整。
则甲分项工程6月份清单合价:850×0.124=105.40(万元)
乙分项工程(3800−3200)/3200=18.75%,故结算价需调整。
调价部分清单合价:
(3800-3200×1.1)×0.0985×0.9=280×0.08865=24.82(万元)
不调价部分清单合价:(1000-280)×0.0985=70.92(万元)
则乙分项工程6月份清单合价:24.82+70.92=95.74(万元)
6月份承包商完成工程的工程款:
(105.4+95.74+33.18×50%×1/4+3.5)×1.04×1.09=236.68(万元)
6月份承包商完成工程的工程款:
(105.4+95.74+33.18×50%×1/4+3.5)×1.04×1.09=236.6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