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24-01-18
【背景资料】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2: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监理规划并报法定代表人审批,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问题】指出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考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4.2.1、4.2.2条。
【参考答案】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一: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监理规划。
正确做法:监理合同签订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
(2)不妥之处二:监理规划报法定代表人审批。
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由丁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不妥之处三: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7d)报送建设单位。
【参考答案】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一: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监理规划。
正确做法:监理合同签订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
(2)不妥之处二:监理规划报法定代表人审批。
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由丁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不妥之处三: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7d)报送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