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24-01-18
【背景资料】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2: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电话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认为拟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担任其他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让工程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问题】1.分别指出事件2中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以担任几项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考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1.3、3.1.5条。
【参考答案】1.监理单位的做法不妥。理由:应该是书面通知。
建设单位做法妥当。理由: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
2.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以担任三项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参考答案】1.监理单位的做法不妥。理由:应该是书面通知。
建设单位做法妥当。理由: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
2.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以担任三项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