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24-01-18
【背景资料】某工程,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钢结构工程和幕墙工程分别分包给甲、乙两家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3:监理过程发现,乙分包单位未按照幕墙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但是乙分包单位并未执行指令,仍继续施工,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书面报告发出的当天,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问题】分别指出事件3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乙分包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考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5.6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参考答案】(1)建设单位不承担责任。理由:本次事故非建设单位责任,也不属于建设单位风险责任。
(2)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理由:监理单位已履行法定职责。
(4)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理由:本次事故主要原因是乙分包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且不听从监理暂停指令造成的:
【参考答案】(1)建设单位不承担责任。理由:本次事故非建设单位责任,也不属于建设单位风险责任。
(2)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理由:监理单位已履行法定职责。
(4)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理由:本次事故主要原因是乙分包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且不听从监理暂停指令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