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24-01-18
【背景资料】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4:在工程验收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所列的内容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问、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3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期为3个供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1年。
【问题】针对事件4,指出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丁程质量保修书有什么不妥?写出正确做法。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所列内容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考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四十条。
【参考答案】针对事件4的不妥之处:施工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保修。
正确做法:应为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时,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所列内容妥当与否的判定:(1)妥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2)不妥当,低于最低保修期限5年的要求;(3)妥当,高于最低保修期2个供暖、供暖期的要求;(4)不妥当,低于最低保修期限2年的要求。
【参考答案】针对事件4的不妥之处:施工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保修。
正确做法:应为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时,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所列内容妥当与否的判定:(1)妥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2)不妥当,低于最低保修期限5年的要求;(3)妥当,高于最低保修期2个供暖、供暖期的要求;(4)不妥当,低于最低保修期限2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