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
2008-01-05

陈女士于2004年12月26日在商场购物乘电梯时不幸被电梯挤伤,要求该商场予以赔偿。法院判决商场应赔偿陈女士的损失0.6万元,并规定必须于2005年6月20日之前赔偿到位。商场未执行判决,则陈女士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是(  )。

A.2004年12月26日——2005年12月26日 
B.2005年6月20日——2005年12月20日 
C.2005年6月20日——2006年6月20日 
D.2005年6月20日——2007年6月20日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申请执行的期间。根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本题的期限从2005年6月20日开始计算,适用于1年的期限,所以截止到200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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