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21-02-02
某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期600天,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1万元(含税费)。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电梯和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丙方)。 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工程施工进度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进度计划的安排,施工进度奖罚约定与总承包合同的工期奖罚相同;因发生甲方的风险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只计取规费和税金。因甲方的责任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除计取规费和税金外,还应补偿现场管理费,补偿标准约定为500元/天。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天),并得到了批准。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7月25日至26日基础工程施工时,由于特大暴雨引起洪水突发,导致现场无法施工,基础工程专业队30名工人窝工,天气转好后,27日该专业队全员进行现场清理,所用机械持续闲置3个台班(台班费:800元/台班),28日乙方安排该专业队修复被洪水冲坏的部分基础12m3(综合单价:480元/m3)。事件2:8月7日至10日主体结构施工时,乙方租赁的大模板未能及时进场,随后的8月9日至12日,工程所在地区供电中断,造成40名工人持续窝工6天,所用机械持续闲置6个台班(台班费:900元/台班)。事件3:屋面工程施工时,乙方的劳务分包队未能及时进场,造成施工时间拖延8天。事件4: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采购的制冷机组因质量问题退换货,造成丙方12名工人窝工3天,租赁的施工机械闲置3天(租赁费600元/天),设备安装工程完工时间拖延3天。事件5:因甲方对室外装修设计的效果不满意,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致使图纸交付拖延,使室外装修作业推迟开工10天,窝工50个工日,租赁的施工机械闲置10天(租赁费700元/天)。事件6:应甲方要求,乙方在室内装修施工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室内装修施工时间缩短了10天,技术组织措施人材机费用8万元。其余各项工作未出现导致作业时间和费用变化的情况。问题: 1.从工期控制的角度来看,该工程中的哪些工作是主要控制对象?2.乙方可否就上述每项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和(或)费用索赔?请简要说明理由。3.丙方因制冷机组退换货导致的工人窝工和租赁设备闲置费用损失应由谁给予补偿?4.工期索赔多少天?实际工期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是多少元?5.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8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50元/工日;机械闲置补偿标准为正常台班费的60%;该工程管理费按人工、材料、机械费之和的6%计取,利润按人工、材料、机械费和管理费之和的4.5%计取,规费按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6%计取,增值税税率为9%。试问:承包商应得到的费用索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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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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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问题1: 该工程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①→②→③→④→⑥→⑧。从工期控制的角度看,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设备安装、室内装修工作为主要控制对象。 问题2: 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洪水突发属于不可抗力,是甲、乙双方的共同风险,由此引起的场地清理、修复被洪水冲坏的部分基础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且基础工程为关键工作,延误的工期顺延。 事件2: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供电中断是甲方的风险,由此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且主体结构工程为关键工作,延误的工期顺延。事件3: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劳务分包队未能及时进场属于乙方的风险(或责任),其费用和时间损失不应由甲方承担。事件4: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该设备由甲方购买,其质量问题导致费用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且设备安装为关键工作,延误的工期顺延。事件5:可以提出费用索赔,但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因为设计变更属于甲方责任,但该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延误的时间没有超过该工作的总时差。事件6: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通过采取技术组织措施使工期提前,可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奖罚办法处理,因赶工而发生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问题3: 丙方的费用损失应由乙方给予补偿。问题4: (1)工期索赔:事件1索赔4天;事件2索赔2天;事件4索赔3天。4+2+3=9(天) (2)实际工期:关键线路上工作持续时间变化的有:基础工程增加4天;主体结构增加6天;设备安装增加3天;室内装修减少10天。600+4+6+3-10=603(天) (3)工期提前奖励:[(600+9)-603]×1=6(万元) 问题5: 事件1费用索赔:[30×80.00×(1+6%)×(1+4.5%)+12×480.00]×(1+6%)×(1+9%)=9727(元) 事件2费用索赔:(40×2×50.00+2×900×60%)×(1+6%)×(1+9%)=5869(元) 事件4费用索赔:(12×3×50.00+3×600+3×500)×(1+6%)×(1+9%)=5893(元) 事件5费用索赔:(50×50.00+10×700+10×500)×(1+6%)×(1+9%)=16753(元) 费用索赔合计:9727+5869+5893+16753=38242(元)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4个事件。致使承包单位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实际用了15个月。 事件1:A、C两项工作为土方工程,工程量均为16万立方米,土方工程的合同单价为16元/m3。实际工程量与估计工程量相等。施工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总监理工程师以设计变更通知发布新增土方工程N的指示。该工作的性质和施工难度与A、C工作相同,工程量为32万立方米。N工作在B和C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且为H和G的紧前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协商后,确定的土方变更单价为14元/m3。承包单位按计划用4个月完成。3项土方工程均租用1台机械开挖,机械租赁费为1万元/(月?台)。 事件2:F工作因设计变更等待新图纸延误1个月。 事件3:G工作由于连续降雨累计1个月导致实际施工3个月完成,其中0.5个月的E1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最大强度。 事件4:H工作由于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实际5.5个月完成。由于以上事件,承包单位提出以下索赔要求: (1)顺延工期6.5个月。理由是:完成N工作4个月;变更设计图纸延误1个月;连续降雨属于不利的条件和障碍影响1个月;监理工程师未能很好地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应补偿工期0.5个月。 (2)N工作的费用补偿=16元/m3×32万立方米=512万元。 (3)由于第5个月后才能开始N工作的施工,要求补偿5个月的机械闲置费=5月×1万元/(月?台)×1台=5万元 问题: 1.请对以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4个事件进行合同责任分析。 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应给承包单位顺延的工期是多少?说明理由。 3.确定应补偿承包单位的费用,并说明理由。 4.分析承包单位应获得工期提前奖励还是承担拖延工期违约赔偿责任,并计算其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