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2020-08-02
某建筑工程合同承包价为800万元,预付备料款占工程价款的25%,主要材料及预制构件金额占工程价款的64%,实际完成工作量和合同价款调整增加额如下表所示,当保留金为合同价的5%时(竣工结算时扣除),求预付备料款、每月结算工程款、竣工结算工程款、保留金各为多少?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1)预付备料款
800×25%=200万元
(2)计算预付备料款起扣点
800-200/64%=487.5万元
即:当累计结算工程价款为487.5万元时,开始扣备料款。
(3)一月份应结算工程款为27万元,累计拨款27万元;
(4)二月份应结算工程款45万元,累计拨款72万元;
(5)三月份应结算工程款100万元,累计拨款172万元;
(6)四月份应结算工程款200万元,累计拨款372万元;
(7)五月份应结算工程款180万元,累计拨款552万元;
因五月份累计拨款已超过487.5万元,且552- 487.5=64.5万元,所以应从五月份的180万元工程拨款中扣除一定数额的预付备料款。
五月份应结算的工程款为:(180-64.5) +64.5× (1-64%) = 138.72万元
故五月份累计拨款为: 372+ 138.72=510.72万元
(8)六月份应结算工程款为:95×(1-64%)= 34.20万元
六月份累计拨款54492万元
(9)七月份应结算工程款为:66×(1-64%)=19. 4万元
七月份累计拨款568. 68万元
(10)八月份应结算工程款:54×(1-64%)=19. 44万元
八月份累计拨款588. 12万元
(11)九月份应结算工程款:
33×(1- 64%)=11.88万元
九月份累计拨款为600万元,加上预付备料数200万元,加上合同价调整增加款80万元共880万元工程款。
【(64.5+95+66+54+33)×64%=200】
(12)扣除保留金后竣工结算价款:
880一880×5%=836 万元
故九月份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拨付工程款为:
11.88 +(836一800)=47. 88万元
保留金880×5%=44万元,等一年保修期满后再付给承包商。
800×25%=200万元
(2)计算预付备料款起扣点
800-200/64%=487.5万元
即:当累计结算工程价款为487.5万元时,开始扣备料款。
(3)一月份应结算工程款为27万元,累计拨款27万元;
(4)二月份应结算工程款45万元,累计拨款72万元;
(5)三月份应结算工程款100万元,累计拨款172万元;
(6)四月份应结算工程款200万元,累计拨款372万元;
(7)五月份应结算工程款180万元,累计拨款552万元;
因五月份累计拨款已超过487.5万元,且552- 487.5=64.5万元,所以应从五月份的180万元工程拨款中扣除一定数额的预付备料款。
五月份应结算的工程款为:(180-64.5) +64.5× (1-64%) = 138.72万元
故五月份累计拨款为: 372+ 138.72=510.72万元
(8)六月份应结算工程款为:95×(1-64%)= 34.20万元
六月份累计拨款54492万元
(9)七月份应结算工程款为:66×(1-64%)=19. 4万元
七月份累计拨款568. 68万元
(10)八月份应结算工程款:54×(1-64%)=19. 44万元
八月份累计拨款588. 12万元
(11)九月份应结算工程款:
33×(1- 64%)=11.88万元
九月份累计拨款为600万元,加上预付备料数200万元,加上合同价调整增加款80万元共880万元工程款。
【(64.5+95+66+54+33)×64%=200】
(12)扣除保留金后竣工结算价款:
880一880×5%=836 万元
故九月份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拨付工程款为:
11.88 +(836一800)=47. 88万元
保留金880×5%=44万元,等一年保修期满后再付给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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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业主与承包商签定了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2年,第1年已完成2600万元,第2年应完成2200万元。承包合同规定:
(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扣留,竣工前全部扣清;主要材料及设备费比重按62.5%考虑。
(3)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其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
(4)业主按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每月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当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及以上时,业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工程款退还给承包商。
(5)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6)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
(7)经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在第2年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如表所示。
【问题】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3.1月至6月以及其他各月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是多少?
4.竣工结算时,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结算款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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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扣留,竣工前全部扣清;主要材料及设备费比重按62.5%考虑。
(3)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其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
(4)业主按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每月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当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及以上时,业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工程款退还给承包商。
(5)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6)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
(7)经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在第2年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如表所示。
| 月份 | 1~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计划完成 建安工作量 | 1100 | 200 | 200 | 200 | 190 | 190 | 120 |
| 实际完成 建安工作量 | 1110 | 180 | 210 | 205 | 195 | 180 | 120 |
| 业主直供 材料设备的价值 | 90.56 | 35.5 | 24.4 | 10.5 | 21 | 10.5 | 5.5 |
【问题】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3.1月至6月以及其他各月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是多少?
4.竣工结算时,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结算款是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