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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城市规划实务
2009-09-14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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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此题共计15,9个得分点) 
1.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2分),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2分)。
2.规划部门依据法律和相关规定(2分),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1分)。
3.变更规划条件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1分)。
(2)征求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1分)。
(3)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告,报原批准机关同意(2分)。
(4)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定程序批准(2分)。
(5)向土地部门通报变更后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2分)。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①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②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③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④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⑤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此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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