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统计工作实务
2018-10-08
当事人不应向国家统计局提起统计行政复议的情况是( )。
A.对国家统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B.对北京调查总队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C.对北京市统计局和北京市税务局以共同的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D.对北京市统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该题考察的是:统计行政复议的管辖。A,对国家统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B,当事人对国家统计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的调查机构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C,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其复议管辖权属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一般为本级人民政府,因此对北京市统计局和北京市税务局以共同的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其复议管辖权为北京市政府;D,对北京市统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