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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统计工作实务
2018-08-08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二年
B.三年
C.五年
D.七年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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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一般来说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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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被处罚的行为是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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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被处罚的行为是抽象统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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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统计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制裁范畴,只适用于统计行政违法,不适用于民事违法和统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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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被处罚的对象是统计违法行为人
E.被处罚的对象是统计违法行为人
A.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处罚依据法定
B.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C.实施统计行政处罚主体享有的职权是法定的
D.统计行政处罚要“过罚相当”
E.统计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
A.违反《统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
B.违反《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
C.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
D.违反《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
E.违反《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等有关统计规章关于处罚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