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三卷
2008-09-06
1999年5月20日,刘某投保5年期简易人身保险,故意将自己68岁写成64岁,并交付了保险费。2001年6月10日,刘某因车祸死亡,该保险公司?( )
A.可以被保险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与之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B.可以上述理由与之解除合同,在扣除手续费之后,退还保险费
C.保险人不得以上述理由解除保险合同
D.该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保险法》第54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除外。”该题中保险合同已经超过2年,所以保险公司不得以上述理由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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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将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同意继续承保后,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B.不必将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
C.应将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D.应将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
A.申请的主体不同
B.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和认可的和解协议的效力相同
C.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的通过程序不同
D.在因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而导致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终止执行时,为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的效力相同
A.A市中级人民法院
B.E县人民法院
C.B县人民法院
D.F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