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建筑工程
2008-08-13
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两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
(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
(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0)组织评标;
(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12)决定中标单位;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问题
1.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2.该工程共有七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1)其中一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其中一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五家投标人中,有一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3.假设该工程有效标书经评标专家的评审,其中A、B、C三家投标单位投标方案的有关参数,如表5所示。
投资方案
建设期费用支出(万元)
项目运营期(年)
项目运营期的年运营成本(万年)
工程报废时的残值回收(万元)
第一年末
第二年末
A
250
240
15
15
10
B
300
330
20
20
20
C
240
240
15
15
10
| 投资方案 | 建设期费用支出(万元) | 项目运营期(年) | 项目运营期的年运营成本(万年) | 工程报废时的残值回收(万元) | |
| 第一年末 | 第二年末 | ||||
| A | 250 | 240 | 15 | 15 | 10 |
| B | 300 | 330 | 20 | 20 | 20 |
| C | 240 | 240 | 15 | 15 | 10 |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1)水泥砂浆搅拌等湿作业现场要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未处理的泥浆水排人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及其他会产生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不得从建筑物门窗、阳台等处向外倾倒残渣废料,禁止高空扬尘;
4)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所在区(县)环保部门批准;
6)严禁在施工现场外草坪、绿地、道路和树林旁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及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内的道路、树林、公用设施要妥善保护;
7)施工现场要坚持日做日清,对坠落附着物要及时清理,严禁堆积建筑垃圾。
(2)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不低于1.8m。
2)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围挡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者个别处不坚固等问题。
4)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还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以保证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3.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
(4)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5)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4.施工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步骤如下:
(1)领导决策与准备。①最高管理者的承诺;②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③培训与提供资源保障;④制定工作计划。
(2)初始环境影响评价。①识别环境因素;②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及其影响;③提出环保方针建议。
(3)体系策划与设计。①评价内部环保绩效;②选择适用的法律法规;③确立方针,制定目标和指标;
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⑤设计环境管理文件体系。
(4)环境体系文件编制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及其他会产生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不得从建筑物门窗、阳台等处向外倾倒残渣废料,禁止高空扬尘;
4)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所在区(县)环保部门批准;
6)严禁在施工现场外草坪、绿地、道路和树林旁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及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内的道路、树林、公用设施要妥善保护;
7)施工现场要坚持日做日清,对坠落附着物要及时清理,严禁堆积建筑垃圾。
(2)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不低于1.8m。
2)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围挡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者个别处不坚固等问题。
4)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还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以保证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3.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
(4)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5)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4.施工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步骤如下:
(1)领导决策与准备。①最高管理者的承诺;②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③培训与提供资源保障;④制定工作计划。
(2)初始环境影响评价。①识别环境因素;②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及其影响;③提出环保方针建议。
(3)体系策划与设计。①评价内部环保绩效;②选择适用的法律法规;③确立方针,制定目标和指标;
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⑤设计环境管理文件体系。
(4)环境体系文件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