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2014-04-04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A.1%
B.2%
C.2.5%
D.3%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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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A.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B.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
C.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D.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
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9人
B.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C.监事会成员须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D.未担任公司行政管理职务的董事可以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