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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题 三卷
2013-07-13

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来同原告的地位
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参考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l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由此条可知,乙为第三人。由于甲已直接代位对丙起诉。此时乙对诉讼标的已无独立请求权,故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项不合题意,排除,应选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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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扰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B.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引用由次债务人负担
D.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A.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 万元交付给甲,甲扣除50万元后,将余下的钱支付给乙
B.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乙乙将50万元支付给甲
C.判决丙直接将50万元支付给甲,并槎剩下的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
D.判决丙将50万元支付给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