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题库 / 二卷 / 试题详情
单选题 二卷
2013-07-13

以下案件中关于不起诉决定的说法嘶一项是正确的?

A.某甲和某乙是大学同学,上大学期间,某日在争执过程中甲将乙推倒在地,结果造成乙轻伤。毕业后,乙向公安机关控告,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甲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于是由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某甲企图到某乙家行窃,但后来良心发现停止了行为。该案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并有依法免除刑罚的情节,于是由检察委员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C.某甲故意致人轻伤一案,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发现本案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于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向该检察院提出申诉
D.某甲涉嫌杀害某乙,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仍有疑点,因此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此后不久,公安机关又发现了新证据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以该案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为由退回了公安机关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l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职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觇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A项中案件属法定不起诉情形,人民检察院应当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而作出决定,故A项错误。
《高检规则》第4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B项正确。
被不起诉人只有对酌定不起诉不服,才可以申诉,而已经过追诉时效的情形属于法定不起诉,被不起诉人不可申诉,故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l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高检规则》第38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公安机关发现新证据移送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应当受理,故D项错误。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签发准许调查书
B.辩护律师向证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但证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C.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D.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申请人可以在场
A.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B.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
C.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D.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A.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时,都必须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才能终结
B.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只要经过了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一律即告终结
C.地方各级人民去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在法定期限内都可以提起上诉或者抗诉而引起第二审程序
D.每一个刑事案件可以被两次起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第二次起诉和审判后,该案即告终结